小众又靠谱的创业工签项目回归!上一期我们分享了能给你加200分、全加拿大最适合小企业家和企业高管的企业主工签OOLMIA,接下来我们翻入新篇章——ICT外派工签。内容超级丰富,敬请期待哟!
跨国公司ICT外派工签:适合中国人体质的操作方式
跨国公司国际派工签(Intra-Company Transferees,ICT),有些人也称内部转岗或者外派工签,听起来好像是为国际大公司的高层员工办理的。但实际上,ICT并没有限制只有大规模的企业才可帮助员工办理。在任何国家你只需要有个公司,并在加拿大设有公司和办事处,即可直接把员工转到加拿大工作。除此ICT工签并不限你的居住地和时间,这意味着你想待多久就待多久。是不是很神奇?那让我们仔细的了解一下这个签证对申请人和公司的具体要求,以及办理流程。
ICT国际外派工签的要求
对申请人的要求
受雇于跨国公司,已有加拿大业务或者有开发加拿大业务的需求
正在从海外转移加拿大的办事处,且是长期受雇(18-24个月)
需要是行政管理、高管,或对企业产品服务有专业知识的员工
若申请人之前没有任何外派、境外工作经验,在这种跨国外派的申请中难度会稍大。我们建议从国内现成的业务线下同一类别的岗位,跳加拿大分部同类岗位是最稳妥的。另外在公司的工作年限,申请人对加拿大分部业务的重要性,申请人对加拿大团队和市场的了解程度,都是申请中非常加分的点。
对企业的要求
有加拿大办公地址(初创公司可以使用律师的地址)
在扩展到加拿大之前,母公司必须已存在至少12个月
有完善的商业计划和人力资源分配管理计划
有一定财务能力给予员工工资
为ICT工签的申请人提供全职的加拿大offer,且雇佣合同至少持续1年以上,最多5或7年
调动专业知识类人员,需要有加拿大管理层做上级主管
ICT工签:差旅出入境完全自由,还能算加拿大工作经验
ICT工签有个很值得一提的地方:ICT工签和其他工签不同,不限制你人在哪里工作,也不用你定居加拿大。移民局的原话是“ICT申请人不必须要搬迁到加拿大Intra-company transferees are not necessarily required to re-locate to Canada”。所以,ICT工签在续签的时候,也是不计入你在加拿大境外的工作时间的,甚至一直住在境外、只是短期进入加拿大工作,也是可以接受的。但同时,因为移民和工签是不同类型的申请:虽然工签不算时间,但在申请PR永居身份时,反而会计算你在加拿大分公司旗下的工作时间。如果24个月里有18个月都不在境内,是会被移民官质疑的。
ICT国际外派工签对比OOLMIA企业主工签
在上篇,小创详细分析了OOLMIA企业主工签的操作方式和注意事项。虽然这两个工签都属于“创业”类签证项目,但是具体要求和侧重点仍有不同。
ICT和OOLMIA的不同点
企业要求:OOLMIA是在加拿大创建一个新企;ICT是已经成立的外国企业在加拿大开设的新办事处
语言要求:OOLMIA对语言基础有一定的要求;ICT申请时可完全不需语言成绩
ICT不需要多走LMIA的流程——好处:审批速度快;缺点:无法给EE快速通道加200分
ICT和OOLMIA的相同点
对企业规模没有要求:都可以是初创企业或是已经建立的企业
申请周期都不长:ICT直接给工签,约1-2个月;OOLMIA需先上报劳工部,多2-3个月
都可以续签:ICT首次1年,后面每1-2年续一次,最多7年;OOLMIA每1-2年续一次
移民零难度:入境工作一年后,都可以申请联邦EE移民,另外ICT工签可以通过雇主担保省提名的方式申请移民。
全家享受加拿大福利:两者都可以带配偶和子女,配偶拿开放工签随意找工作,子女拿学签免费上加拿大的小初高,全家都有加拿大免费医疗
ICT国际外派工签的流程
申请所需材料预览
申请人目前受雇于加拿大境外跨国企业的相关雇佣证明文件
申请人之前的连续雇佣记录
申请人的加拿大offer
申请人预计停留时间
其他证明申请人资质(具有管理能力或专业知识)的文件材料
加拿大企业于境外跨国企业的关系证明文件
加拿大的职位概要
后续移民方案
1. EE快速通道
大部分ICT申请人都有境外工作经验,再加上加拿大的工作经验之后,同时满足加拿大经验类(CEC)和(海外经验类)FSW,相对其他人申请会占更多优势。如果分数还是不够,仍然可以选择转换成LMIA类工签来获取额外加分,或者通过雇主担保的方式。
2. 省提名
每个省份的要求不同,不过在企业愿意为员工作保的情况下,申请人都可以通过省提名项目获取永久居民身份。
需要注意的是:如果在温哥华和多伦多地区创办企业,省提名对企业的要求会高于其他地区(员工人数、业务规模、税务要求)。因此,小规模的跨国企业,也可以考虑在其他地区,或者温哥华和多伦多的周边城市去注册公司。
更多细节和疑问,欢迎大家私信小创,下期内容也很精彩——C11项目独立经营者工签:专属自雇人士和个体户的特殊通道!
Comments